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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檢不能太嚴格,不然老闆不能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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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hon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2,459
引用:
作者
gtstmars
罰則不加重
都還是浮雲...
+1
政府還是把人民當白癡,以為多個幾天假、多點加班費大家就感動到痛哭流涕了.....
若是可以依照年度營業額,罰千分之一到百分之一,且可連續處罰到改善為止,
再加上檢舉者可以獲得罰金的兩成,這樣才有辦法根絕慣老闆的任性!
但你我都知道,這個美好的結果是不可能在台灣發生的!
2016-06-30, 04:24 PM #
9
da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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