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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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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引用:
作者烤全羊
都不對,這個話術是這樣的

a.資動部草案: 120元*(1)倍*8小時=960元
b.行政院加碼: 120元*(4/3)倍*2小時 + 120*(5/3)倍*6小時=1594元

補充:

1.一直以來資動部對月薪的解釋就包含了原休假日資方也是有付勞工薪水的,所以原草案理的「加倍給付」的話術,其實是1倍,因為另外1倍,資方早給勞工了。造成休息日勞工出勤比平常日加班還便宜,如果再加上利用變形工時「週一到週五上班7小時,週六上班5小時」,也一樣可以達成符合「單週40小時」的規定,資方成本會比之前更低,本法修正後的影響很大,連之前已經周休二日的公司行號,都可能因此向下沈淪,有樣學樣,要求勞工「自願」週六來上班,而勞工沒有啥有力拒絕的理由(因為休息日不是例假,名目上勞資合意,實際上老闆要求即可出勤),勞工也不可能真的因為休息日可以工作,而額外得到收入,所以說,這樣包藏禍心,充滿話術的修法,資方哪會反對,...

您的第b行政院加碼的算式跟我的1-b好像是一樣的?
但為何您會算出1594元?

也就是說目前擬修法的版本對月薪工作者來說是1-b?
謝謝∼
 
舊 2016-06-29, 08:54 A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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