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dkjfso
有關休息日加班的算法

原規定:前2小時每小時加發1/3倍以上薪資、2小時之後每小時加發2/3倍以上薪資

擬修法:前2小時加發1又1/3倍以上薪資、2小時之後每小時加發1又2/3倍以上薪資。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

那假設時薪為120工作者,於休息日加班8小時,這一天他應該要領多少錢?
1:
a.原規定: 120元*(1/3)倍*2小時 + 120元*(2/3)倍*6小時=560元
b.擬修法:120元*(4/3)倍*2小時 + 120*(5/3)倍*6小時=1520元


2.
a.原規定: 120元*(1+1/3)倍*2小時 + 120元*(1+2/3)倍*6小時=1520元
b.擬修法:120元*(1+4/3)倍*2小時 + 120*(1+5/3)倍*6小時=2480元

1跟2的算法哪個才對?


您的時薪是指月薪制換算時薪,還是時薪制工作者?
舊 2016-06-29, 08:26 AM #10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跳海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