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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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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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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kjfso
有關休息日加班的算法
原規定:前2小時每小時加發1/3倍以上薪資、2小時之後每小時加發2/3倍以上薪資
擬修法:前2小時加發1又1/3倍以上薪資、2小時之後每小時加發1又2/3倍以上薪資。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
那假設時薪為120工作者,於休息日加班8小時,這一天他應該要領多少錢?
1:
a.原規定: 120元*(1/3)倍*2小時 + 120元*(2/3)倍*6小時=560元
b.擬修法:120元*(4/3)倍*2小時 + 120*(5/3)倍*6小時=1520元
2.
a.原規定: 120元*(1+1/3)倍*2小時 + 120元*(1+2/3)倍*6小時=1520元
b.擬修法:120元*(1+4/3)倍*2小時 + 120*(1+5/3)倍*6小時=2480元
1跟2的算法哪個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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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時薪是指月薪制換算時薪,還是時薪制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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