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是...舉個例,假定我在XX企業就職,也加入了"XX企業工會-工程師分會",
但是覺得企業工會的人太鳥只會聽資方的話,因此和其他同性質友商合組
"台北市工程師產業聯合工會",在法律上工程師可以加入公司內的企業工會
與公司外的產業公會,而且產業工會一樣有取得合法罷工的權利與可能性。
這次取得罷工的是桃園市空服員工會 (產業工會,只是成員幾乎只有華航...),
華航企業工會 (地勤) 的領導階層,在協商結束前一直都是反對罷工的態度。
空服員的平均教育水準高 (動員組織整齊、對外公關與發言均占優勢)、罷工後
職務取代性低、罷工時無薪的經濟壓力小,如果換成台北市公車司機聯合公會
之類的,我想動員很難如此一致迅速 (怕丟飯碗、被資方摸頭後退縮的比例,
應該遠比空服員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