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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201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引用:
作者Kia ora
有吧...勞動條約上班打卡地點更動
由原來松山改到桃園,基本上員工不同意,就已經違反勞基法了


上班地點沒變動
更何況是差距超過多少公里才是
所以沒違法
不然換辦公室也要員工同意?

引用:
作者oiqmlf
如果你有買某間公司的股票,然後那間公司後來給員工加薪或是賠錢了,會再跟你要錢去貼嗎????


會要增資 會稀釋你的股權
或是倒閉
舊 2016-06-27, 08:12 P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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