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nt2
我想的其實比較簡單
如果能先做到這點
已經在領的 依領的金額高低(還有領多久) 開始打折
7萬(已領20年)8折 6萬(已領17年)85折 5萬(已領14年)9折...... 只是譬如
18%改成郵局利率(還有領多久)+10%~5% 再加落日 最高領15~20年
這種比較沒那麼痛得可以通過 未來可期
不然 踏出第一步都不可能了 還想要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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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就是這個改法現在被人說政府這樣做是違反規定阿?我昨天想了一天,也是跟您想法差不多但做了一點修正,不知道是不是可以從利息補貼跟總收入下去著手?
比方就是政府一樣支付這個利率,但首先先查清楚每一位領18%的人的年總收入多少?然後訂出上限,規定每一位帳戶優惠金額可以到多少錢?
我舉個例子,假如請領者一年年收入低於100萬(這個數字可以討論),名下無任何不動產,這樣18%政府就全額給,這主要是照顧到真的需要國家幫助的弱勢族群。
另一方面,假如年收入超過這個數字,可分不同階段給,每個帳戶優惠上限訂在100萬及200萬兩個區間,超過100萬的以10%的利率給,超過200萬的就以郵局3年期的固定利率給。
不知道這樣的想法可不可行呢?我大約算了一下這樣大約每年政府也可以省下好幾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