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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mon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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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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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
引用:
作者manticorejr.
也許法官有考慮到兇手有賠了家屬錢財,還算有心,並沒有擺出一付要錢沒有要命一條那死樣子。
所以就讓他逃過死刑了....
但是,假設死者家屬拒收這筆錢,希望法官能判他死刑,那最高法院的法官就會乖乖照辦嗎?這也很難說。
而我個人是認為,最高法院的法官傾向於最好是能讓雙方處於兩利的狀態,首先是讓受害者家屬拿到些許賠償,而非最終一無所得,二來是讓兇手也付出了長期坐牢,失去自由的代價,但不需以死償命。法官覺得這算是對雙方都最有利的狀態,對兩者都有好處。
以上是我的腦補,有錯請見諒。


之前那個殺死老闆還性侵老闆娘的菲律賓人,法院判他賠3200萬但他一毛錢也拿不出來
法官照樣沒判他死刑,台南那個男童割喉案別說賠錢,那個人渣還真如他所願逃過死刑
北投國小女童被割喉,那個傢伙也沒被判死..

拿到了錢又如何?親愛的家人已經死去不會回來,家屬的痛又豈能是錢能彌補的嗎,
台灣的法官哪會想的到,台灣司法再這樣爛下去,遲早會出現被害者家屬動用私刑
報仇甚至遷怒法官的都有可能
舊 2016-06-24, 02:53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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