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eeno5
我昨天看到的資訊,薪水是從上飛機後開始算,
不是從報到開始算,所以領到的薪水是一樣,
但是會有工時跟飛時的差異,會造成同一機組人員,
在下次排班的時候被拆開成2組,
因爲可以台北或是桃園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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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鬧了,都叫工時,哪有沒算薪水,如果不算就不能叫工時,頂多在天上與地上有價差。
不過說真的工時跟飛時的差異,會造成同一機組人員,在下次排班的時候被拆開成2組,這在管理上是一個大問題,甚至有可能因為天氣因素等待,同一機組人員,有些可以飛,有些不行飛,這問題老早在桃園機場成立後,就該處理。
這次的問題,我認為
1.華航早該提高工時的薪水來補報到時間的差與拼命增加紅眼班機的夜班薪水差
2.華航早該配合班次增加,增聘空服,又不是顧不到人,為了績效,拼命讓飛機在天上飛,增加紅眼班機,人又不是鐵打,怎麼可能配合
3.空服訴求的報到工時不可動不接受協調,這比較難讓人支持。
但是如果這樣做,長榮的壓力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