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貓神官
牽扯到排班和飛行工時的問題
好像航空法有規定組員一定要休息12小時候才能再上機
華航高層為了班次排多一點,規避法條,將報到點改為桃園,也就是休息與上工的時間都是由桃園來算
舉例來看
某個航班
以六月一日前的算法
140分鐘 加上飛行時間 再加60分鐘,假設總工時是12個小時30分鐘
因為超過12小時,按照規定,空服員須休息24小時才能再接下一個班。
若以六月一日後的算法
90分鐘 加上真正飛行時間 再加30分鐘,總工時只剩11個小時10分鐘
因為沒不超過12小時,按照規定,空服員只須休息12小時就能再接下一個班
可是空服員工作的時間,並沒有因為工時減少而減少,而休時卻足足少了十二小時
以一個以前工時超過十二小時的班來看
晚上十二點落地,在新的辦法下,華航隔天中午十二點半就可以要你再上班
晚上十二點落地,通關大概一個小時,通勤二個小時,回家再洗澡一個小時,休時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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