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ana428kimo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36
引用:
作者leeko
達文原本辯稱無意殺害林男,推稱被林男責罵:「那麼晚來幹嘛!」一時氣憤才行兇,又狡辯林妻主動表示:「只要不殺她們(2名子女),可以對她做任何事情。」是林女自願嘿咻,他沒強迫對方,且和林妻做愛時「腦袋一片空白」,不記得經過。

但一審勘驗店內監視畫面,確認林男不僅沒罵達文,遭攻擊時還數度後退搖手求饒,達文卻招手示意林男向前,「其行為猶如戲耍小動物,實屬惡劣」,以致林男遺體「千瘡百孔、死狀悽慘」。

一審痛斥達文手段令人髮指,且若有一絲良知,又怎會繼續綑綁幼童、性侵林妻,可見其泯滅人性、視人命如草芥,難以期待監獄教化足以使他改過遷善,因此依強盜殺人、強盜強制****等罪合併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但二審認定達文最初僅想搶錢,菲律賓官方公文也證明達文的女兒罹患先天性心臟病,他因家貧無法支付醫藥費才扮強盜,至於殺人與性侵屬臨時起意,雖然手段殘暴,造...




覺得這新聞就跟之前小偷到人家家偷東西反被勒斃的另一版的結局!那麼受害人家屬或親屬可以向"達文"求償嗎?(雖然應該求償不到!)
舊 2016-06-23, 12:24 AM #7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ana428kimo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