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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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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2 12:13 聯合報 記者林志函╱即時報導

八仙樂園彩色派對塵爆案造成14人死亡、超過400人輕重傷,案發即將屆滿1年。被害人為了確保日後能向八仙請求醫療費、復健費、勞動能力損害等鉅額賠償,他們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八仙樂園資產。最高法院日前已裁准1.6億元,今天再裁准假扣押5億元確定。

【中央社/台北22日電】
八仙塵爆案事發至今近一年,39名傷者聲請對八仙樂園假扣押新台幣5億元獲裁准,八仙樂園不服而提起再抗告,今遭最高法院駁回。

玩色創意國際公司於去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發生粉塵爆炸,造成499人受傷,至今15人死亡。士林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判處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4年10月有期徒刑。

傷者呂意銘等39人聲請假扣押八仙樂園及董事長陳柏廷財產,以每人傷燙傷醫療費及勞動力減損等共1300萬元計算,總計超過5億元,獲士林地院裁准。但八仙樂園提起抗告,主張獲檢方不起訴,對事故沒有過失而不須負賠償責任;公司資產淨值及財產遠高於求償金額,沒有假扣押的理由。

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傷者總損害賠償金額甚鉅,八仙恐將面臨多數債權人同時求償,且遭勒令無限期停業後已無收入來源,未來傷者等人恐有難以執行債權之虞,原裁定並無不當,因此駁回抗告。八仙不服而提起再抗告,又遭最高法院駁回。

政府就是這樣~既然已經走法律途徑
水上樂園為何要做出無限期停業?
搞死業者~最後是要賣地賠償嗎?
 
舊 2016-06-22, 01:29 PM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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