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老柏(第四) 
看行車紀錄器能說的大概就像樓上幾個講的那樣,不過我說一下為什麼我覺得我覺得我比例會較少1.我轉彎前減速且有確定路口無車,對方是從遠出衝過來且他不想減速,他的車速我覺得至少是我兩倍
 2.我的筆錄是說轉到一半被他撞,他跟警察說的筆錄是他過中線時我突然轉出來,不過他做筆錄時就是因為這個說法警察就一直糾正他,他也一直跟警察爭執
 3.對方撞擊點在我的車子的右後門,不是撞在我的車前門或是車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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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那些都不是理由 就算他以光速衝撞你 你還是要負大部份責任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他騎很快也無法成為證據 因為你眼睛不是測速照相
他唯一會成為超速的證據是 警察問筆錄時一定會問
你那時大概騎(開)多快 如果說的數字超過速限 <- 這個很重要
他的肇事原因會寫 疑似超速
建議你
白天開大燈
早點打方向燈(下個路口轉 過前一個紅綠燈後就打)
方向燈閃閃閃 別人很容易注意到你
我常業貨運 聽我的準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