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你標重點, 是因為車流停止時超越前車不屬於 "超車", 所以以"違規
超車"來開罰是錯誤的, 就好像對殺人犯以竊盜罪起訴一樣, 法條引用錯誤.
應該要以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12款: 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應依車道連貫暫停,不得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來開罰.
如果重機紅燈時插入車道中往前行, 結果和其他車輛並排就屬違規, 而穿越車陣後到汽車道最前方時如果是機車停等區, 也一樣是違規.
結論就是請重機把自己當汽車, 要嘛就排隊, 要嘛就是看準汽車到最前面一格有位置就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