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柯政猛於虎
瀏覽單個文章
ademon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參照國有非公用基(房)地標租作業程序或政府採購法規定之招標及決標程序辦理。

會啥明明就是"A或B"的東西,在你眼中就變成一定是"B"

而且你既然知道停車場法那第 29 條 公有路外停車場,得委託民間經營;其委託經營辦法,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定之,並報請上級主管機關備查。

那就回到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經營自治條例去了


第一、停車場很明顯屬公共用財產,而非公用財產。
第二、你用標租,一樣得回採購法。

"公開招標"是專有名詞,不可能沒相關說明逕以其它意思卻用相同名詞套用
舊 2016-06-20, 05:15 AM #13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demo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