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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口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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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口隆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Rivia
文章: 7,023
引用:
作者Crazynut
野口兄這個不是NBA的規則,那個不是NBA的規則,但您舉的規則、精神,大部份都是Fiba的,也不是NBA。

FIBA的規則與執法,可能比較接近籃球創始人的精神,將籃球當作君子之爭有風度的比賽,然而在NBA裡卻不一定是這樣,為了比賽的流暢性,一些小接觸經常都是不吹的。

像西河有名的四度空間抄截-先不論他雙腳都踩到場外-其實很多人都認同那個抄截根本就打手了。可是西河動作太快,裁判可能當下根本沒看清楚,事後也可能補了個不痛不癢的哨。

還有我討厭的CP3,更是善於利用裁判的死角,有時利用自己的身體,有時利用對手的身體遮擋,堂而皇之的上下其手。

Lin有一球Powerful的追魂鍋,有時會列入生涯十大好球,但發生在前的抄球,Lin就認為他是被犯規的了(發生在湖人時期)。我相信球員自己都很瞭解規則,尤其是他這種高智商的人。

我想NBA的執法,也許就是這項運動的人氣,始終無法超越在前的...

不是喔
我一開始就是在講nba的
一開始就很清楚表達規則中禁止肢體觸碰
跟手掌是球的一部分表示質疑
我也有找出不fiba跟nba規則中相關規定
根本就不是他所述那樣
我也點明規則重點在於裁判的認定
兩邊的規則,根本就沒有他講的那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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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6-06-20, 12:47 AM #4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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