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柯政猛於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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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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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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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tatics
工程會講得很清楚了, ademon網友也是講"停車場委外符不符勞務敘述,自行解讀"
單就停車場委外經營部分, 我想走的是委託經營, 是走採購法, 因為標的很清楚是停車場,
如果是餐廳委外經營, 走的也是採購法, 但是如果你是跟公家租一塊公有地來做停車場,
或者租一間公有廳舍來做餐廳, 就不是走採購法了.


不是哦,剛剛我貼的那接網址,上面都很清楚地說明了出租是出租停車場甚至是講明託經營管理的

所以通通都違反採購法了

引用:
作者ademon
那些投標須知都很清楚寫"公開招標"
不走採購法規定,那還公開招標啥大西瓜

原來非採購法就不需要公開招標

所以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是大西瓜一個

筆記筆記
舊 2016-06-19, 11:58 PM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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