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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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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lzarconlony1
那個提議的人多半別有居心 找人串連一下反對吧
要修繕可以串連專案修繕 不需要變成長期收費

公寓就是強在有地權 免管理費
腦子有洞才去弄個管委會交錢

說真的 老房子不用修 房子修繕是最笨的事情
修了沒有增值 還是在貶 不如另做他用等時間到打掉重練


修繕的意思只是用來除璧癌打掃樓梯之類的
不是要弄什麼大工程
想說交個公積金用這些錢來支付這些費用
舊 2016-06-19, 09:58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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