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柯政猛於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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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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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對對,大家亂抄了快20年,然後也沒有被限制到的廠商提出申訴過

採購法規定的上公報處分可是對於所有政府機關一體適用,不管你有沒有向該機關投過標案

這條只限定在與該機關有法律糾紛且未結案,何來無限期?

真要狠的是要如下
http://www.wranb.gov.tw/public/Atta...91514143333.pdf


我等你拿出來任何一點的真憑實據來證明台北市有拿群晟公司其他案子的錢來抵欠的錢

在那之前,你整篇文章就是拿嘴砲丟泥巴抹黑而已


採購法都不知道變多少了,還看加入WTO前的條款

現行採購法101裡面哪一條允許機關以有法律糾紛禁止廠商投標
舊 2016-06-19, 03:29 PM #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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