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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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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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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引用:
作者ryochang
台灣就是喜歡檢討被害人...
因為加害人沒有什麼好檢討的,違規事實又有影片佐證。
而對於加害人...除了不痛不癢的譴責與沒有遏止效果的罰責外,還能如何?

下次車速依然快,過彎依然跨車道。
基於生命寶貴,當然是規勸大眾明哲保身,不然咧?
     
      
舊 2016-06-15, 09:12 PM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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