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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751
引用:
作者MUS
為何不在核一、二、三廠增建機組, 而一定要蓋核四?
一、鑑於核三電力北送困難

二、現階段建於核一、二廠會造成電力系統不穩定

三、時效無法配合:
核四廠一、二號機組應於民國九十三年、九十四年供電,如果改設於現有核能廠址,依規定必須重新進行 「環境影響評估」及「可行性研究」,時效上將無法配合電力需求。


這我有看到,因為它就在我提供網址的下面,我一直覺得他的理由很牽強

1.2.點都是可以用增加變電所、輸配線來解決的事
更何況如果不是並行發電,只是新增機組替補除役核能機組的發電缺口,根本沒有所謂電力系統的問題

關於第3點,當初決定要建核四時不是也要環評,新增機組一起環評一起興建不就好了
為什麼要等到核四運轉無望才來搞環評,然後才說時程來不及

我猜台電打的算盤是,與其三地新增機組搞到各處起義反核,還要另外花大錢搞輸配網
不如找一塊地方蓋核四,面臨的壓力還比較小
 
舊 2016-06-15, 08:14 PM #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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