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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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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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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台灣沒有這麼多合適的地方可以蓋核電廠
附近5到10公里沒有活動斷層、當地地質要穩定
又因為冷卻的關係,還要有穩定的水源供給
不是想要蓋就可以蓋

現況是台灣需要的用電量就是這麼多,過兩年核一跟核二廠的機組就要陸續除役
現在開始蓋新的核能機組根本來不及,有任何預期的用電缺口,用火力發電補上是最快的

http://www.nicenter.org.tw/modules/...faq.php?faqid=2
問題來了:既然可以增設核能發電機組,當初台電為何還要蓋核四?
保留一塊核能廠址的處女地,以待未來有更先進的核能技術問世時再拿來使用,這樣不是很好嗎?


http://www.nicenter.org.tw/modules/...hp?categoryid=1

為何不在核一、二、三廠增建機組, 而一定要蓋核四?

引用:
一、鑑於核三電力北送困難:
如果將計畫建於核四的機組改設於核三廠,將使目前已 發生電力不足之北部電源更為嚴重不足,所發電力北送,更使輸電線路無法負荷,影響系統供電可靠性。

二、現階段建於核一、二廠會造成電力系統不穩定:
就「分散電源」及「運轉安全」考量,核一、二廠及鄰近協和電廠輸電線路相接,電源已極為集中,在該地區電力負載未上來之前,該地區各電廠發電量總和佔全系 統之比例仍然甚為吃重,萬一發生輸電線短路跳脫,將造成電力系統不穩定。

三、時效無法配合:
核四廠一、二號機組應於民國九十三年、九十四年供電,如果改設於現有核能廠址,依規定必須重新進行 「環境影響評估」及「可行性研究」,時效上將無法配合電力需求。

四、核四廠址不能設其他電廠:
核四廠址預定地係依法徵收,如果不建核能電廠,按規定應將土地退還地主。縱使特准改建火力電廠,仍須闢建燃料港口,對觀光及地區環境影響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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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舊 2016-06-15, 03:16 PM #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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