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凶手是帶一把手槍進場和帶長短槍進場,這可是天差地遠~
手槍的抑制力比步槍低多了,準頭也差更多,裝彈數也有差....也就是你打完一個彈夾,實際上無法阻止別人反撲~
如果他是帶長短刀進場,我想應該殺不了這麼多人...就累了
以鄭傑案來看,如果帶手槍,那單次犯案就比帶刀多得多,如果刀加短槍,那可以再多~
如果 手槍加步槍,那可以大殺4方....如果整車好多人佩槍,那死傷只會更多~
一般警察到了,恐怕也要等到槍戰停下來,才可能進去吧
還有,不要把一般的情殺仇殺和財殺,用不用槍劃進去....
我們說的是單次的無差別屠殺~給單一個體太強大的武力,只會造成普羅百姓的災難~
何況,槍這種武器,尤其是手槍,不像刀,殺傷力大距離又遠,就算是好人或警察,也無法保證不會誤擊,好吧,以台灣人來看...你不會想站在一個射擊的人前面,就算他是你的同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