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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78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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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144
[QUOTE=P&W]這篇新聞讓反槍的自己省思一下,用刀子把人幹掉的死亡數量,是用槍的四倍,若真的槍該禁,那刀子絕對排在槍前面............

儘管AR-15步槍聲名狼藉,突擊步槍確實不常在刑案中現身。聯邦調查局(FBI)資料顯示,真正致命的當屬手槍(Hand Gun),占2010年到2014年所有謀殺案4成8,傳統類型長槍的步槍如獵槍等,占命案的2成4。另有約4倍於槍擊案的命案受害者,是死於刀下。

屠殺專用?美近年重大槍擊案都是用這種槍
http://www.peoplenews.tw/news/d65be...a5-dcd7a8a55a29
如果凶手是帶一把手槍進場和帶長短槍進場,這可是天差地遠~
手槍的抑制力比步槍低多了,準頭也差更多,裝彈數也有差....也就是你打完一個彈夾,實際上無法阻止別人反撲~
如果他是帶長短刀進場,我想應該殺不了這麼多人...就累了
以鄭傑案來看,如果帶手槍,那單次犯案就比帶刀多得多,如果刀加短槍,那可以再多~
如果 手槍加步槍,那可以大殺4方....如果整車好多人佩槍,那死傷只會更多~
一般警察到了,恐怕也要等到槍戰停下來,才可能進去吧
還有,不要把一般的情殺仇殺和財殺,用不用槍劃進去....
我們說的是單次的無差別屠殺~給單一個體太強大的武力,只會造成普羅百姓的災難~
何況,槍這種武器,尤其是手槍,不像刀,殺傷力大距離又遠,就算是好人或警察,也無法保證不會誤擊,好吧,以台灣人來看...你不會想站在一個射擊的人前面,就算他是你的同伴
     
      
舊 2016-06-14, 11:02 P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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