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oodpig
不好意思,我上面已經修正為一級,二級的確不合理
規則是:不必要的犯規動作可以吹一級
喇叭先把嘴綠撂倒再跨過嘴綠,我是認為的確符合不必要的犯規動作 
|
那您怎麼看H.Barnes的拐子???
這是不是該追加一個二級惡性犯規,不然至少也該給一級惡性犯規吧???
如果你認為聯盟該給LeBron一個一級惡性犯規,那Barnes這從後方尻頭的動作,聯盟完全不處理,這不是更說不過去???
姑且不論Love對騎士贏球有沒有幫助,但Barnes從Love後方尻頭是事實,這動作危不危險,大家自己想想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