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rstorm-2
好吧, 你是聖人, 他們都不在意了, 你在意個啥? 實在有點杞人憂天, 但你面對所有問題都無解.
因為沒有完美的解答, 只有對應當時的人事物給最佳解, 如果你這一點都做不到, 遠景再大也無用.
其實還是有個解答, 但不認為你辦得到, 那就是錢你出給所有冒險登山卻又不保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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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強調一件事:我不反對山難救援收費,我是持贊成的。
可是實情是政府不敢收,尤其是2014年登山險開辦後,
救援收費政府更是連提都不想提,常常是透過基層搜救人的
忿忿不平而將炮火導向登山者。
就我接觸的登山者其實大都不反對山難救援收費,前提是
整個制度及配套要完整。
為什麼登山險開辦後政府反而不願提救援收費?
甚至連強制投保都不太願意進行規範?
很簡單的是因為他們面對的對象很可能從一般登山者轉而
面對保險公司,而保險公司有其人力與財力檢視登山制度以及
救援過程,包含救援的成本,救援過程的正確性、是否有失誤等。
你要出動直升機救援,評估出動的標準是甚麼?有效性如何?
救援人員要不要具備何種資格才能列入成本內?
民間的救難資源該如何估算?如果要算,政府平時有沒有提供資源
與訓練給民間救難團隊?如果不算,政府的救難能力大概就去掉
了7成。
講直白一點,現實狀況是就算要讓政府收,
政府也不知道怎麼收?收多少。
更讓政府擔心的,是因為面對的可能是保險公司,
一但救援過程有失誤,保險公司絕對不會輕易饒過,
而且不像一般人受限於資源,保險公司有能力聘請專業
人員評估救援過程。
在這樣的狀況下,政府秉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
寧可不斷地讓基層人員出來發砲,將砲火導向登山者,
而不願確實出面解決這些問題。
如同在下前面所PO的分析報告,早在民國93年就有人建議成立
一支專責的救難人員,人數也不過20人,可是會甚麼政府不做?
因為做了就會有責任,所以寧可不做,不做就不會有標靶讓人
攻擊。
沒有專責有訓練的山難救援人員,請告訴我,一般平地的消防
人員有沒有山難救援的能力與資格,他們支援山難救援要不要
算入救援成本進行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