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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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orittn
首先
1.職務說明書上的東西跟實際做的事,好像也不一定一樣
2.每月"提報"三條有效改善製程"提案",也就是只要有提就好
會不會太豪洨,上面的接不接受是另一回事
給作業員換個爽一點的椅子也能增加產能,上面的換不換就不是重點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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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就是主觀認定『是不是有效』了
放假前問了小主管,似乎是要有效才算,但是要花大錢的話能算有效嗎?(提昇了產能但是成本大幅增加,而增加的設備又是專用機型,客戶一旦砍單就死了)
只是生產規模這麼小,能改的地方也有限
一個月3件,一年就36件
如果你知道你的產線有36個地方要改
那你會不會覺得當初設計製程的人是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