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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一下重點
1. 七天國定假日確定放不了-------->當初民進黨立委在議會痛罵陳雄文在演哪齣?
2. 休息日以時薪計算---------->例假日不管工作幾小時(需少於等於8小時),假使工作四小 時,當月薪水多兩天的工資。
3. 假使月薪換算下來的時薪100元,當月加班四小時的薪資計算和日期:
3.1 平常日: 當天前兩小時(2*100*1.33)+隔天前兩小時(2*100*1.67)=532,當月薪水多532元
3.2 平常日: 當天前兩小時(2*100*1.33)+後兩小時(2*100*1.67)=600,當月薪水多600元
3.3 休息日: 勞動部指的加倍?
3.3.1 若是指當天的工資再加一倍給你,以往案例勞動部解釋過沒上班一樣有工資,所以工作四小時4*100*1=400,當月薪水多400元
3.3.2 若是額外給兩倍工資,工作四小時4*100*2=800,當月薪水多800元。
3.4 例假日: 工作四小時算一天還要兩倍8*100*2=1600,當月薪水多1600元。
有錯請指正
只能說騙術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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