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網址: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5601

換句話說,如果草案過,休息日和『加倍』工資的概念,
就是凹勞工。
例如:叫你去客戶或公司緊急搶修之類的,然後你花了三小時解決,
這三小時
不含括休息日被狂call,然後大老遠趕去的通勤時間和油錢,和回家時間!
這三小時,勞工可以領的工資: 月薪/30天/8日工時 = 你每小時薪水 ,再乘以你做的3小時
用實際數字帶入,某A月薪45000$,然後休息日被call去做了三小時
先算時薪: 45000 / 30 / 8 = 187.5 (時薪)
再乘以你休息日報銷,做了三小時的獲得工資 共 562.5 台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