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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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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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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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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凱旋新境
自家門口本來就是約定俗成讓屋主使用
就是因為這樣所以透天和公寓一樓特別貴
你錯了...而且錯得離譜。

首先、只有自家門口是私有地,才可以"自己停"。

第二、以前騎樓都有建築面積獎勵,所以騎樓都是供公眾使用,不算私有。

第三、透天與公寓一樓貴的原因不是使用權,而是土地所有權。
(但這裡的所有權不包含門口馬路或是騎樓,所以與本案例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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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是私有又沒有禁止標線或標誌,當然就沒有違法。
實際上...一般車庫或鄰近住家門口前,若沒有法令及標線或標誌的禁止,誰說不可以停?

只是大部分在道德上,基於尊重住戶與同理心,以及害怕遭到報復與破壞,多半會避免幹這種事...
舊 2016-06-07, 01:27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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