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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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騎樓也有私人的,屋主可以合法把騎樓封掉當客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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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她不是停在騎樓,而是停在騎樓外面的馬路邊.
這點看記者後來去拍的影片就很清楚了,而且那整條路都停滿了車.
但是屋主在拍照時感覺故意只拍某個角度,讓我以為車就擋在門口外面.
所以警察說的沒錯,他沒有擋住人通行,因為中間還隔了一個很寬的騎樓.(拍照沒拍進來)
本來昨天看到爆社我也想跟著罵,但後來看到新聞畫面後.....
如果要門前不準停車其實也不難,就去跟公所申請畫紅線就好了
我家有申請過,不用議員,不用背景,而且還不是我家大樓的前面,是旁邊.
也就幾天的工夫而己.......如果有去申請,現在就可以叫人來拖車了.
當然三寶當然有他的可議之處,不過他的問題不是檔人家的出入口,而是檔了人家的停車位....
在台灣的內規就是馬路邊使用權屬於一樓住戶,屋頂的加蓋權屬於頂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