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tone Crab
*停權中*
 
Stone Cra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引用:
作者cjan
法條多如牛毛,見解各異。才會說這裡是討論道理。
小孩掉下去並不是銀背跑出來(並不能免除園方未盡保護消費者/隔離動物的責任?),有人跳淡水河 河川局要負責?還是要加蓋?


這樣的案例在印象中並不是沒有,
很多公園或公共河岸被關閉或是加上一堆限制,
就是因為有白目的人傷亡發生訴訟之後的結果.
舊 2016-06-04, 09:47 AM #5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tone Crab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