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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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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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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razynut
>廢死的訴求就是廢除死刑,並不是廢除刑責

這句話應該就是真心話,充分印證我前面的論證:"廢死論者沒把法律放在眼裡"。

(所以除了這句話以外,其他法律該怎麼判之類的全都是廢話可以略過,在他們的心裡那不是重點)

這種論點並不新穎,很多宗教團體也都如此。

很多人(包括我)認為廢死是一種宗教情懷,這個論點幾乎也得到證實。

他們認定廢死的主張,是凌駕在法律之上的。所以才毫不避諱地津津樂道,你看許多國家並未廢除死刑,但在他們(其他國家當然也有同夥)百般阻撓之下沒有執行。

有沒有東西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我不知道,但我覺得即使有也是零星的特例,而不應推廣為通例。如果有大家都同意的通例存在,那無疑的法律就定錯了,毫無疑問必須要修改。

不須要修改法律,確又主張它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通例,這是很荒謬的存在,我覺得這簡直就是將法律的臉踩在地上。

單論宗教情懷而言,死刑教恐怕比較強大一點...可以看見許多人疾呼死刑之於社會猶如首腦之於人身,雖然一些國家廢死了以後沒見有那麼嚴重的後果,不過宗教首重信念就是了。

廢死的也有像林欣怡這樣的疾呼派,不過就比例和勢力而言是比不上支持死刑的人士...

想說的是只要有心,支持廢死或死刑存續都可以成為一種宗教情懷,不必依著立場指責某一方。

如果說「凌駕在法律之上的」某種信念算是「沒把法律放在眼裡」,就文義上來說沒錯,不過有趣的是批評嘲弄法官依據法律做出判決的鄉民(您好像就喜愛此道)卻把法律放在哪裡了呢?

可是同樣由屬恐龍的法官判決的死刑卻很容易就被津津樂道,所以這時候法律放置的位置清楚多了(?)

一定會有人想說,某程度上廢死聯盟的作法不就是反過來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雙方對「宗教情懷」的表現方式就是一致的啊。
 
舊 2016-06-02, 12:04 AM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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