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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忘了說我也反對仇富, 要仇恨的是對方用不合理且近乎不合法甚至就是不合法的方式對待你.
舊 2016-06-01, 11:22 AM #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