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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公車行車紀錄器 明起幫抓站牌違停者
要求業者主動利用行車紀錄器,七日內舉發在公車停靠區違停者,以利警局取締。業者舉發件數將納入年度評鑑,進而影響票價補貼款。
這項新規定六月一日上路,民眾若心存僥倖停靠在禁止停車的公車停靠區,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五條或五十六條規定,根據停靠位置與時間長短裁罰,分別可處三百至六百元,或六百至一千兩百元罰鍰。若違停進而導致公車乘客上、下車時發生事故,違規者須負連帶責任。
公車開過去就中,要小心

說實話,臨停真的沒有地方停說,不是紅線就是公車停靠站。應該要設計臨時停車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