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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way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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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wayl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802
引用:
作者october2
邏輯太牽扯了
沒肇事何來「肇逃」?法匠扣帽子用這種曲理表示有在做事?
取證不能強加在「路過」的人
問心無愧也沒看到「隔壁的」路權出事還要受「連坐法」?
這是集權國家才會做的吧
「闖馬路」跟這件好像沒關連


如果我在路邊吵架
結果有人好奇一直看 自摔死亡
那我要不要負責??
舊 2016-05-31, 11:59 P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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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wayli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