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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2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41
引用:
作者Adsmt
引用人生現在才開始:
無肇責 表示駕駛不用為死者的生命財產損失負責
肇逃則是公共危險罪
兩邊要保護的法益完全不一樣

先看肇逃的立法意旨

不管有沒有故意過失 只要駕駛意識到車禍傷亡可能和自己有關 就應該留在現場協助
就算沒有肇事責任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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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闖馬路,造成駕駛人驚慌急煞失控重傷,你會沒有責任嗎?


邏輯太牽扯了
沒肇事何來「肇逃」?法匠扣帽子用這種曲理表示有在做事?
取證不能強加在「路過」的人
問心無愧也沒看到「隔壁的」路權出事還要受「連坐法」?
這是集權國家才會做的吧
「闖馬路」跟這件好像沒關連
 
舊 2016-05-31, 11:51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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