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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4
引用:
作者acerhater
經典判例[車子難道自己去撞人?豈不是幽靈駕駛?],再複習一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20414/34159576/
http://cher45616.pixnet.net/blog/po...%84%A1%E7%BD%AA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621582
http://blog.udn.com/kf0630/3056212
台灣法匠判案,僅能以笑話大全視之。
其中一審法匠認為:依常理判斷,不可能由上司為部屬開車,因此認定是陳開車。,判陳6月徒刑;
但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為上司臨時興起要求換手駕車「也不是不可能」,採信目擊者證詞,認定駕駛為葉,改判陳無罪定讞。
好個依照理判斷,請某蟲告訴大家,
法匠的專有有比鄉民高到哪裡去嗎?
還有,法匠依常理判斷互相打臉,難道被打臉的法匠都不用負...

這不是法官的問題,是檢調的問題。你可以仔細看新聞內容,想想如果你是法官該怎麼判。

問題在根本沒有確實的證據,這才是法官最頭痛的問題,判也不是,不判也不是。

檢調如果一開始仔細搜證,這案子不會是什麼問題。例如駕駛人的指紋一定佈滿駕駛座。或仔細調閱各路口監視器,要找出誰開車也是很容易。

顯然檢調都沒做這些搜證,才導致後續判案困難。
舊 2016-05-31, 08:20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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