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FD3STYPER
狼師猥褻女童1136次
沒意外, 三年放出來又一樣, 因為這種病態戀童不會改變.
我建議終身監禁, 每10年一次假釋審查.
|
我沒有女兒 不曉得一般人平常是怎麼跟小女孩互動
不過 可以先想想看自己想像中的"猥褻"大概是什麼樣子的...
然後再來看這個案子
跟八歲小女孩講話的時候 把手扶在她身(大腿)上 很色→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跟八歲小女孩嬉鬧的時候 捏一下大腿 很猥褻→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一罪一罰 這兩下最少就12個月了 附帶一提 酒駕的"行情"大約是判4個月
然後這樣的相處模式 過了4年
法官檢察官總結一下 這4年來 以上行為總共重複了一千多次
據此宣判30年 或者乾脆關到死...
會不會感覺哪裡怪怪的...?
但是沒辦法 誰叫這個人電腦裡有下載的幼幼照
所以被認定是戀童癖 上述看起來似乎無傷大雅的行為 也都變成猥褻行為
(認不認同看各人見解)
而且被告的確也有他下作的地方
例如他曾把手伸進小女生的內褲裡 摸她們的臀部
但是始終沒有觸及胸部或性器官
不曉得這樣跟各位想像中的猥褻有沒有差別
刑期3年半 大約跟一個賣安非他命的藥頭相當
太輕? 或許
但有沒有可惡到需要關個30年以上?
相信對鄉民來說 那是最基本的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