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權中*
|
廢死的訴求就是廢除死刑,並不是廢除刑責
現行犯只是表示他幾乎有100%肯定的犯罪實事而已,跟廢死不死無關
所以死刑判決下來後,當然還是要試著申請非常上訴,爭取改判,看是判無期還是怎樣
換個角度來說
就算不是殺人現行犯,若判決的結果是無期徒刑,那也輪不到廢死出面了
因為廢死的訴求從頭到尾就是只是廢死,並不是廢除刑責
說到殺人償命,以眼還眼,把這八個字套用在司法真的是粗糙到不行,會有一堆案子弄到你沒辦法判
舉例來說
江國慶一案中,軍方為了迅速破案偽造假逼供,進而造成江國慶的冤死
那些聯手作造假的軍官們,該不該償命呢?
洪仲丘事件,軍官操練過度處置失當導致洪仲丘死亡,該不該償命呢?
若是該償命,誰該償命呢? 牽扯到的人那麼多,每個人都償命嗎?
若是不該償命
那就表示不一定要償命的
那跟廢死主張用無期徒刑取代死刑,是不是一樣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