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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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razynut
這樓還在建,真不可思議。
在本板,鄉民猛烈批評法官恐龍的時候(當然有時候是檢調搞烏龍(?)),很常見的,本板的法律大德就會出來說啦,法律就是這樣訂的,法官並沒錯判,要有不滿請推動修法。
這樣的場景很常見吧,不必特指哪一串了。
然後……廢死很奇跡的就可以打破這個定則。對他們不滿的判決(當然是死刑啦),他們就想盡一切辦法,運用體制內的漏洞、體制外的手法阻止死刑執行。
例如不斷地上訴,據說還有死刑犯本人不同意都硬要給他上訴。或是讓傾向廢死的法務部長不簽,不執行。
法務部長不簽,我猜不是體制的漏洞,而是刻意留下的後門,讓有冤判可能的案件存有翻案的可能。我覺得像是總統的緊急處分權,是非常手段--不應用來推廣成為通則,適用每一件案。若有哪個總統天天行使他的緊急處分權,恐怕不用多久就被人罵死掀下台了吧。
我有時都很想說,廢死的先生們,你們有將法律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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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說了
這是政治議題與團體想刷存在感弄經費
萬一廢死過了不就沒得搞了.............
至於將法律放在前?
那個.....行政院都能撤回對佔領立法院暴民的告訴了
還說這是政治......不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