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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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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樓還在建,真不可思議。
在本板,鄉民猛烈批評法官恐龍的時候(當然有時候是檢調搞烏龍(?)),很常見的,本板的法律大德就會出來說啦,法律就是這樣訂的,法官並沒錯判,要有不滿請推動修法。
這樣的場景很常見吧,不必特指哪一串了。
然後……廢死很奇跡的就可以打破這個定則。對他們不滿的判決(當然是死刑啦),他們就想盡一切辦法,運用體制內的漏洞、體制外的手法阻止死刑執行。
例如不斷地上訴,據說還有死刑犯本人不同意都硬要給他上訴。或是讓傾向廢死的法務部長不簽,不執行。
法務部長不簽,我猜不是體制的漏洞,而是刻意留下的後門,讓有冤判可能的案件存有翻案的可能。我覺得像是總統的緊急處分權,是非常手段--不應用來推廣成為通則,適用每一件案。若有哪個總統天天行使他的緊急處分權,恐怕不用多久就被人罵死掀下台了吧。
我有時都很想說,廢死的先生們,你們有將法律放在眼裡嗎。
如果你們堂堂正正,鍥而不捨地推動修法,教育民眾;而不是走旁門左道延阻死刑的執行,我覺得我會比較尊敬你們。
我敢打賭,在某不簽部長任內,我們一定也有被當成活教材,在別的國家被宣揚,你看很多國家沒有廢死但實質上不執行死刑。
這樣作的意義何在?在彰顯你們本領通天可以繞過法律的限制嗎。還時不時沾沾自喜得意洋洋地拿出來宣揚,這樣的嘴臉真讓我看了很難過。
在我眼中,法律的尊嚴被踐踏了。
我最近常跟人聊,法律不講是非,不講善惡,只講証據。法官的判決都照遊戲規則,只要遵照規則,你就不能說他錯。(顯然我有受到站上法律大德的感化)
然而廢死卻可以在未修法之前,就不照遊戲規則走;今天你可以為這樁不照規則玩,那改天別人是否也可以為別樁事不照規則來呢?你可以主張你的正當性,別人就不行嗎?
法律不能維持它的尊嚴,在很多國家都為廢死開方便之門,我認為是很惡劣的示範,有末世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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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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