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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rasil
如果你認為鄭捷這樣的人是理智的,我也尊重這種看法...但是不明白這樣認定的原因就是了。
嗯...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忽略我說的前提啦,所有殺人的人都是那種殺法嗎?這好像是「偷刪」觀念吧。
我想燈泡媽現場近距離目擊的觀察以及對女童生活狀況的了解足以做出這種推斷,而且王嫌的確符合無差別殺人犯的特徵。
你要以這種嚴格的標準檢視是個人自由,就像下面那句話:
不過有些網友會發言指出某某人沒有活下去的資格,不照上面範例對他們開示一下嗎?
像是「是不是不該活,才看幾篇新聞就調查結束?你說該死就該死嗎?阿法官幹啥吃的?XD」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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