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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uzii777
法律就是訂出一個準則,按準則走不是?
假設一堆情境就可以批判準則有問題的話,那就不用法律,全民投票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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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廢死最常做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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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uzii777
另外,小燈泡的媽媽我跟她共事三年,我怎麼不知道鄉民講的那一堆亂七八糟的話?知人知面不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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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同事有些共事10年,老實說真不知同事"心"到底如何就是,因為都是一些日常,沒發生特殊/重大事件
有些人就可以知道真的是爛咖,不用知其心,平常做人失敗到毫無懸念的爛人
所以事情有兩種,一種是你可以知道,另一種是你沒辦法知道,沒有一概而論的
至於被害者親人之一(有發表言論的媽媽),我對她怎樣沒興趣,先別把我歸類成你設定的鄉民
我只是好奇,案發之後幾小時,他對媒體宣稱:
""嫌犯失去理智、隨機殺人""這兩點
我很難理解他怎麼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就知道是這樣?
他是專業心理醫師,在這段時間已經對兇手做檢測?
同時有刑警或是偵探的技能,根據現場狀況/證據,做出隨機殺人的判斷?
有可能真的是這樣
也可能不是這樣
如果不是,那兇手就不確定是不是真的失去理智、隨機犯案
那,他為什麼要這樣說?
真是難以理解,短短幾小時,又是非日常的重大事件
為什麼勒?
我只是好奇為什麼會這樣對外宣稱?
這樣算檢討他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