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FD3STYPER
應該說, 就跟自殺是非常不負責的一樣,
我真的覺得三槍轟掉一個人渣對他來說根本一死百了, 了不起就是死前很害怕,
就這樣而已, 萬一遇到那種我就是要拼死也殺幾個, 就像鄭捷一樣的.
三槍噴掉他我實在不覺得他付出任何代價, 這是我的出發點,
而不是生命多寶貴. 這種人渣覺得自己的生命很賤, 別人的也是,
所以恨不得要大家去賤踏, 結果這一踏下去, 他就達成了
"看吧, 你們跟我一樣嗜血, 哈哈!"
這點才是更讓我憤怒的, 沒有任何代價沒有贖罪就這樣輕鬆達到他的目的.
是的, 我將鄭捷這種視為邪惡人格, 因為他很清楚他的作為連他死都有用.
說真的, 司法是種標準化, 都用情緒處理, 那就是私刑.
如果問我的選擇, 我尊重司法,
同時我也會為我的私刑負法律責任.
司法的出發點, 從來不是報復, 如果出發點是報復,
那請跟我一樣, 哪天有不幸, 尊重司法外, 去為自己的私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