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acowave
這點我不同意了,不管公安或是工安,正式文書出來後,大雄有直接提起訴訟嗎?
沒有的話這大雄要吃,有的話再來討論歸屬問題
奇怪的是,兩造都在放話,律師團都比大的,但是卻沒看到任何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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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工安問題,在營造的部份都是局部停工,例如三樓發生工安事件,那就是三樓停工進行改善,營造廠會進廠修繕三樓環境,申請復工,如果不服裁決,可依法提出行政訴訟。
如果是公安問題,因為審查單位是主管機關,所以甲方會和乙方與建築師、結構技師,三方在會議上商談,基本上是不會停工,因為審查單位是只要你補件(圖),就會讓你復工,如果甲、乙方堅持不改,那發照單位(主管機關),會依法不發照,沒拿到使用執照使用就視同違建。
在柯批與大雄這個案子,是柯批依自行編的公安條款(馬 好都沒有這個公安條款)來強制主管機關勒令大雄停工,大雄當然有提出申訴及行政訴訟,但是目前看到的是敗訴,敗訴的原因沒看到判決書,不過大雄還是有上訴。
回到合約條款,無論是工安問題或是公安問題,全面停工是柯批在合約上站不住腳的處罰,回到主管機關權限,全面停工是柯批擴權的處罰,如果柯批真的在三個月後因為強制解約上了法院,除非恐龍法官對柯批很有愛,否則柯批想要贏解約官司是難上加難。
另外一般的訴狀是不會大肆張揚的,每年公共工程告來告去的一堆,你什麼時候看到媒體貼一堆訴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