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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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暴君T-103
反對死刑不是代表反對刑責的存在,不代表犯人可以不用為自己的過錯負責
=>群體生活形成社會,本來就會有個維持社會運作的機制,你說這句跟沒說一樣,說了等於白說叫做廢話
所以廢死從來沒有反對過無期徒刑與有期徒刑
=>廢死算啥?有沒有反對很重要嗎?
如果是害怕死刑犯出來後再度進行犯罪,那無期徒刑一樣俱備同樣的效果
=>害怕?根本不允許縱容罪大惡極的犯人再犯,再犯誰負責?
現行無期徒刑真的能落實終身監禁?
終身監禁衍伸出來的費用誰要負責?別鬼扯啥犯人有勞動,那根本付不起一個公務人員的薪水跟退休金,各種設備等等相關費用算誰的?犯人的勞動養自己有啥了不起?
由於國家的力量遠在人民之上,所以國家行使權力時,必須更加注重最小侵害原則
=>鬼扯啥?
明明是犯人侵犯無辜的被害人,侵犯了你們最重視的生命權:"所有基本人權的根源"對吧?
問題來了,既然你們這麼重視每個人的生命權,不得被侵犯的生命權,那麼,當某人無故殺害某人,按照你們的設定,BUG跑出來了,不得被侵犯的生命權被侵犯了,要怎麼處理?
問題:
請問世界只有一個人的時後,什麼叫做人權?什麼叫做生命權?
還不是因為群體生活之後,要維持社會運作,因應產生的各種規範,個體的"權與責"因而形成
不然政府憑什麼向我徵稅?給我設定各種規矩與相對應的違規罰則,要我遵守
各種法規、罰則都是侵害這個群體中的個體的權,法規限制給了個體行為的限度
但這樣,這個群體相對有秩序,個體有基本保障
難道廢死喜歡失規範狀態?
誰告訴你生命權不得被侵犯的?
如果不得被侵犯,那不可以殺人;結果現在有人殺了人,不得被侵犯的設定被侵犯了
你們要當作沒這回事?
誰說生命權不能剝奪?說啊,不是很愛從哲學方面說,說看看啊
還是說你們遇到牴觸自己設定的狀況就開始反社會了?
如某種犯罪有3種方式可以達到懲罰和阻止,那國家有義務選擇對人民侵害最小的方式
所以當死刑與無期徒刑都能阻止某人出獄後再度犯罪的話,國家理應選擇對人民侵害最小的無期徒刑
不過我知道對大家而言其實以上這些都是廢話啦
大家要的是死亡
只有死亡才是終極的救贖
只有死亡才能撫平家屬的悲痛,多活著一天都是對家屬的折磨,對正義的踐踏,對邪惡的放縱
只有死亡才是代表犯人對自已的行為負責,最大讓步就是給犯人生不如死,不能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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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那段是你們常用的手法
只會這幾招,回去多想想,別人沒說的替別人說了,再來攻訐,阿這不就是共產黨的手法?
啥洨死才是最終救贖?
不過就是100%讓罪大惡極的罪犯永遠沒有機會再犯,省時省力
你們只想擋,然後不做為(到目前為止有誰一直在推改為終身監禁)
只想用下三濫招數(舉例:
鍾德樹 )
亂帶風向(冤獄跟廢死沒有正相關,不要亂扯,全宇宙都反對冤獄啦)
最根本的,邏輯有問題
整天搞一堆設定,然後用自己的設定去攻擊不認同自己中二設定的人
程度提升一點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