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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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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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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cetyII
我是覺得罪行有很多種刑罰也很多種


如果用個搶銀行來舉例也不是很恰當

不然都單一刑罰好了一律關五年,反正都沒用,都沒辦法降低犯罪率


至於國家,風俗習慣與社會架構也不同,要不然就統一以gdp來判斷要不要討論廢死好了,到達一定程度就討論,沒到達就不要討論

結案

話說,新加坡收入也高,美國收入也不低,都還有死刑,用北韓舉例,好像執行死刑就要被歸到北韓?


新加坡不是民主國家(笑),

美國是部分州保有死刑, 更多是無上限合併執行, 美國一堆重刑犯都是破兩百年在關的.

死刑不會沒有用, 因為死刑能100%確保極刑犯不再犯, 100%永遠與社會隔絕.

這就是他的用處, 但是要說遏止犯罪, 唉, 鄭捷案就是個告訴我們那三槍開下去,
還有30槍, 300槍......................

死刑與否跟人權有比較多的關係, 跟收入無關.

而我認為, 更嚴重的不是廢死, 而是目前台灣司法的重刑輕判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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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舊 2016-05-25, 08:03 PM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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