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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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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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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cetyII
你的意思是讓這些人工作到70歲,結算基本所得由政府出錢給被害人?

還是將其賺到的錢如數賠給被害人?

前者政府可能要追加很多預算,等於拿善良老百姓辛苦工作繳稅的錢,幫加害者贖罪

後者這些人連正常過日子都想擺爛了,能夠期望他們好好工作,做出能賺錢的產品或好的工作態度嗎? 個人很懷疑


坦白說, 終身監禁下也只能要他們工作, 至於工作品質啥的,

唉, 怎麼要求? 關於終身監禁問題, 坦白說, 如果是大家同意的,
不論是立法或公投,

我想, 本來就要付出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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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舊 2016-05-25, 04:49 P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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