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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201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6
文章: 2
引用:
作者ㄧ本道
《勞基法》36條雖規定勞工每7天需休假1天,但只要第一個禮拜第1天休假,跟第二個禮拜最後1天休假,中間最多可以連續上班12天


變形工時要員工同意喔

之前政府提這個被人家諷刺為只會搞小確幸
新政府不肯條基本工資 只願意動時薪與這個舊政府本來就要還給人民的
感覺真的是沒啥誠意與魄力
 
舊 2016-05-25, 10:57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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