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公司化後新進員工都是勞工身份,有適用勞基法每日基本工時八小時,及逾時須發加班費的規定
但以內勤櫃台人員來說,常有關門打烊後留下來抓帳,逾時不發加班費的情形
以外勤投遞人員來說,常有郵件爆量,必須提早1∼2小時上班,延後2∼4小時下班才處理得完郵件,但郵局以節約人事費用為由,經常不發給加班費,甚至對外宣稱『是郵差自願留下來加班的』
此類情況層出不窮,在基層員工不斷反彈,向勞工局舉報,多次讓郵局名列血汗公司
郵局高層開始有危機感,開始處理這個問題
不過你我都知道的,採用的手法不是朝三暮四,就是鋸箭法
不是沒解決問題,就是製造更多問題
